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
2024-04-23 10:40:20 浏览次数:
各缴存单位、缴存职工: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》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个人公积金贷款管理,经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调整我市人才和二孩、三孩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:
取消“贷款额度不受个人账户余额限制”,调整为“界定为人才范围和符合二孩、三孩家庭政策的公积金缴存人,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(含共同申请人)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受3万元限制,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其余额的15倍。
此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
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
2024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