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能力作风建设年)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
2022-09-05 17:24:08 浏览次数:
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、缴存人:
为有效落实我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,进一步拉动住房消费,满足合理住房需求,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,现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
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调整为60万元。
二、支持二孩、三孩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
符合生育政策,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二、三孩的家庭调高贷款额度,生育二孩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,生育三孩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。生育二孩、三孩的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取消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与贷款金额挂钩的限制,贷款额度不受个人账户余额限制。
三、明确二手房抵押房龄限定
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,房龄限制可达到30年。
四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
缴存职工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,用于其直系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购买共同居住唯一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。
五、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
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。
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2年7月25日